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的“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促使广大中小学生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激励广大中小学生立志成长,成就精彩人生,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我的中国梦”读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深刻领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深刻领会“中国梦”的实现需要广大中小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励志刻苦学习,为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好、发展好而努力奋斗。培养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确立积极的奋斗目标、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想水平、政治水平和阅读水平。
二、读书活动参加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含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和要求
1、读书活动包括“我的中国梦”读书征文活动、主题演讲和优秀阅读指导课评选活动等。
2、各学校要积极发挥图书馆作用,充分利用课堂及图书馆资源,在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前提下,结合教育教学改革,积极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读书活动,并藉此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3、要求征文和演讲内容围绕主题,解读“中国梦”的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表达自己在阅读小说、诗歌等各类红色经典文学作品中所收获的情感体验和精神成长,尽情书写自己的美丽梦想,阐释自己对“中国梦”的认识与评价。要求有真情实感,主旨积极向上。
4、征文和演讲题材、体裁、风格不限,要求主题明确,内容健康,结构合理,文字准确;小学生征文控制在600字左右,中学生征文控制在1000~1500字左右,教师征文控制在2000字左右。演讲时长不超过5分钟。
5、优秀阅读指导课为一节阅读指导课的课堂实录(请注明授课老师姓名、授课地点等基本信息),学科不限。播放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其中可有3~5分钟时间介绍本单位开设阅读指导课总体方案(指导思想、基本作法、基本要求)。请注明授课年级及授课教师简历,并附该课教学简案文本各两份。各设区市须填写《优秀阅读指导课推荐意见表》(见附件),请注明选送单位意见。并附与该课同步的教案(一式两份)上报。
6、演讲和优秀阅读指导课制作要求:(1)稳定性:全片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视频流畅。(2)色调: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3)音响效果: 声话同步,无交流声或其它杂音等缺陷。(4)视音频载体:DVD视盘(符合DVD标准格式)。(5)有条件的学校要采用双(多)机位拍摄。
四、活动时间
4月23日至10月26日。
五、组织保障
为使“我的中国梦”读书活动顺利开展,省教育厅成立“我的中国梦”读书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各设区市根据本市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层层发动,认真组织和指导学校积极参与“我的中国梦”读书活动,择优推荐。请各市教育局务于9月20日(优秀阅读指导课于5月31日)之前上报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六、推荐名额:
读书征文和主题演讲,学生和教师分别进行,各个设区市每项10件,优秀阅读指导课每个设区市10件。
活动本着传递正能量的宗旨举办,请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诚实守信,不抄袭套作。
联系人:李海波 武庆平 李金梅
联系电话:0311-66005384
E-mail: tushuke@163.com
河北省教育厅
2013年4月12日